有朋友見近期成日有人講摸貨,又想我講下。
其實摸貨就係指你買入一個單位,首先簽臨約,俾左少少訂金,在正式成交之前,已經搵到另一個買家,加少少價賣俾佢,呢個成交入面,你嘅角色係叫確認人,英文係 confirmor,所以一般稱為”摸(Mor)貨”。
由於你只係俾左少少訂金,而由簽臨約到摸出件貨,一般唔會多過三個月,所以過去係唔少人以小博大,短炒嘅手段。摸貨最旺係1997 年前後。仲記得有一次同一位專做物業買賣的律師朋友飲茶時,佢講過俾我聽過當年試過一件貨,摸左8 次,而當時8 個律師圍位一張枱輪住簽名同準備買賣文件,簡宜何其壯觀﹗
至於我自己,沙士先開始買樓,果時已經少左摸貨活動,不過最記得曾經有個單位持有左幾年,升左幾倍,好開心咁賣俾人,隔左半個月又見到人加價10%賣返出去,再諗返買賣嘅流程,原來自己間樓都係俾人睇中左短炒變左摸貨﹗不過無所謂啦,錢又搵唔曬,留返啲水位俾人,反正自己賣一間嘅錢再買多兩間,之後雙倍升值﹗哈哈。
時而世易,當年炒樓氣氛熾熱,氣氛真係好重要。同一時間,當年的印花稅係成交先俾,成本又低啲。加上果時樓價好低,即使要俾印花稅都係一兩百蚊,經紀佣亦都係幾千蚊,依家買一間樓印花稅連埋佣無十萬八萬都走唔甩。當然,最重要係當時無論經紀、律師、Banker都好專業,有曬默契,先至會有一班律師圍埋做deal 嘅盛況。但係自從2010 SSD推出,摸貨絶跡市場十幾年,十幾年足足一個世代,依家後生果班隨時無人知要點做,所以銀行唔support 做摸貨按揭其實合情合理,因為依家跟本做唔到。
從結論來講,摸貨基本上已經唔可行,以小博大呢個statement 已經唔成立,就算真係做,都只算係短炒,有眼光嘅話幾個月炒一轉理論上都可以,但係只適合有一定財力,而且有一定經驗嘅朋友,因為一旦你沽唔出,就要短炒變長揸,就算上到會,如果個個月租冚唔到供的話,就個個月要貼錢供樓,一間半間都唔大問題,如果好似市場傳聞咁係大手買家,個個月倒貼十間八間,相信唔夠財力好快會乾塘。一句講曬,既然銀行都封左摸貨按揭呢隻門,新手投資者千祈咪亂試,唔好人衝你又衝,想投資增值,都係多啲聽下我講嘅分享,做好被動收入啦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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